一、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全称: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学校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中路103号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司法部直属)
办学层次:提前批录取本科院校
办学形式:全日制
学 制:4年
二、招生计划
2025年招生计划总数1700人,根据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警力需求、各省份生源、学校往年录取及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分配至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不安排预留计划。各省份的具体招生计划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学校官网招生网页上也将发布相关信息。
三、招生专业
2025年招生专业共9个,分别为:监狱学(含心理矫治方向、劳动改造方向、矫正教育方向、政治工作方向)、侦查学(狱内侦查方向)、禁毒学(戒毒方向)、数据警务技术、司法警察学、法学、行政管理、社区矫正、信息安全。
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司法部、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公务员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8〕2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监狱学、侦查学、禁毒学、数据警务技术和司法警察学为享受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招录培养制度改革政策的警察类专业。
四、招生对象和条件
(一)招生对象:参加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2003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未婚。我校所有专业及专业方向均为提前批次录取,考生须在提前批录取院校栏内填报我校志愿。高考外语语种不限,但新生入学后外语课程教学只安排英语语种,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二)招生条件:根据司法部、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考生除应符合教育部等部门规定的身体、思想政治品德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考察合格
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政治考察必须合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政治考察不合格:
(1)考生本人受过刑事处罚的;
(2)考生本人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考生本人参加邪教组织的;
(4)考生本人有吸毒、盗窃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5)家庭成员正在服刑的。
考生应在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之前,从我校官网下载打印《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25年招生政治考察表》,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政治考察,政治考察合格的考生在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时将政治考察表交给工作人员。
2.面试合格
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面试必须合格。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语言表达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从事人民警察工作。
3.身体条件合格
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身体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五官端正,体形匀称,无各种残疾,心理健康;
(2)双侧裸眼视力均不低于4.7,无色盲、色弱;
(3)两耳听力均超过3米;
(4)云南、贵州、四川、重庆、广东、广西、海南、江西八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男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58米;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
(5)男性考生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考生体重不低于45公斤;
(6)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无嗅觉迟钝、口吃、鸡胸、腋臭、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步态异常,无重度平趾足(平板脚),无文身、驼背;
(7)无严重心脏病、心肌病、高血压病、恶性肿瘤、尿毒症等严重疾病,无传染病,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
(8)身体状况不存在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和司法部法规教育司联合印发的《中国政法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华东政法学院 西北政法学院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提前录取专业招生办法》(教学司〔2003〕16号)第六条规定的不予录取的情形(详情请登录我校官网招生网页查阅,网址为:https://zs.cicp.edu.cn/zcfg/1735.jhtml)。
4. 体能测试合格
(三)考生须按照相关公告、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均合格的考生,才具备投档和录取资格。
(四)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弄虚作假或身体复查不合格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五、录取规则
(一)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通知书以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寄达。
(二)所有专业及专业方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二批线;对不再分别划定本科一批线和本科二批线的省份,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该省份划定的本科批线。调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要求确定,在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在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对符合条件的投档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我校招生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进行,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在后续批次被其他高校录取。
(三)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如下:
1.高考综合改革“3+3”模式省份,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成绩均相同的,不限选考科目的专业依次比较选考科目中单科最高成绩、次高成绩;限选物理、化学的专业依次比较物理化学两科总成绩、物理成绩;限选政治的专业依次比较政治成绩、其余选考科目中单科最高成绩。
2.高考综合改革“3+1+2”模式省份,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首选科目单科(历史/物理)成绩,成绩均相同的,不限选考科目的专业比较再选单科最高成绩;限选物理、化学的专业比较化学成绩;限选政治的专业比较政治成绩。
3.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文史类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综、外语成绩,理工类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综、外语成绩。
(四)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须满足学校相关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
(五)录取时严格执行已公布的招生来源计划,若个别省份因生源不足未完成招生计划,经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可将剩余计划调整到生源充足的省份。调整计划的录取仍按照符合条件的投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原则进行。
(六)认可省级以上相关主管部门规定的考生加分投档。
(七)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及专业方向,对所报专业及专业方向已录满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六、学费、住宿费标准
学费5060元/年;住宿费600元/年。
七、奖、助学金
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按规定可享受国家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精神文明奖学金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根据有关规定可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勤奋奖学金,同时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八、学生管理
学校实行警务化管理,学生入学后统一着人民警察学员制式服装。
九、毕业
学生修完学校规定的课程,达到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要求,颁发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十、就业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规定,我校警察类专业实行按需培养,学生毕业前可参加由中央有关部门组织的面向我校警察类专业应届毕业生的招警统一考试,笔试、面试、体检、体能测评、考察等均合格的毕业生,按规定选择职位,其中监狱学、侦查学、禁毒学、数据警务技术4个专业的毕业生录用为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司法警察学专业的毕业生录用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
法学、行政管理、社区矫正和信息安全4个非警察类专业的毕业生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包括通过参加国考、省考等公务员招录考试就业,通过参加企事业单位招聘等方式就业,通过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升学深造及参军入伍等。
十一、联系方式
(一)招生咨询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传 真:0312-5910065
电子信箱:zsb@cicp.edu.cn
(二)招生监督
电 话:13161611961
纪委办公室:
电 话:0312-5910317
(三)学校通讯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中路103号,邮政编码:071000
(四)学校网址
https://www.cicp.edu.cn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简称:湘警职院)是2003年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由湖南省司法厅主办主管的全省唯一一所警察体制的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创建于1981年,经历了湖南省劳改劳教干部中等专业学校、湖南省司法警官学校等发展时期,在长期办学历程中形成了以校训“厚德重法,崇文尚武”为核心的警院精神,凝练出“博学善导,育警树人”的教风和“勤学苦练,文武兼修”的学风,警务化管理贯穿教学育人全过程。学历教育在校学生近6000人,在职教育培训年均8000人次。
学院现有法律系、刑事司法系、矫正教育学系、管理系、政教部、警体训练部、基础课部、图书馆、实验实训中心、电教中心等教学教辅机构和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宣传教育处等党政管理及群团机构。设有刑事执行、行政执行、刑事侦查技术、司法信息安全、司法警务、心理咨询、司法鉴定技术、建筑消防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法律事务、社区矫正、法律文秘、公共事务管理、社会工作、行政管理等15个专业。
崇文秘书事务所
社会治理专业群共享实训室
消防技术实训室
学院拥有一支师德高尚、结构合理、技能精湛、教学水平过硬的教师队伍,教师与学生多次获得国家级和省级技能竞赛一等奖。目前在职教职工3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72人,中级职称113人,“双师型”教师86人。
何海洋教师团队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中获得高职专业课程一等奖
学院以服务“法治湖南、平安湖南、过硬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为己任,明确了“立足司法行政、面向政法系统、服务法治建设”的办学定位,“特色鲜明、省内示范、全国同类领先”的发展目标定位,“对接行业一线需求,培养政治坚定、作风优良、技能过硬、身心健康的高素质技术技能法律应用型人才”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学院组建了全国司法行政系统首个职业教育集团,形成了“校局联盟、校狱(所)合作”的集团化办学模式、“教、学、练、战”一体化的教学特色和“德、能、行”三位一体的警务化育人特色。“十四五”期间,学院将坚持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创双高、办本科”为目标,实现高质量发展。
学院与南县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推进校地合作
学院被确立为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先后获得“湖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中央政法委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湖南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基地”“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湖南教育培训基地”“湖南省平安高校”“湖南省文明高校”“湖南省直机关文明标兵校园”“湖南省五四红旗团委”等称号。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法治日报、湖南日报、红网、腾讯网等主流媒体先后多次对学院办学成绩予以宣传报道。
联系我们
1.学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远大二路1069号
2.邮编:410131
3.联系电话:0731-82693015
13548538611
